来源:处州晚报
■今日推荐看闻:
大家都关心的“浙丽保”,又来新消息了!
前天下午,丽水市医保局召开了“浙丽保”*策解读会,会上通报了关于建立全民健康补充医疗保险(浙丽保)的工作情况。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专题解读“浙丽保”相关*策。
什么是“浙丽保”?
“浙丽保”全民健康补充医疗保险是丽水市为切实解决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按“*府主导、公益运行、商保承办、自负盈亏”的原则设立的纯公益补充医疗保险。
会上,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浙丽保”重点。
“浙丽保”,全面提升保障水平“浙丽保”保什么?“浙丽保”年个人缴费金额为元/人,规定起付标准为1.8万元(其中经大病保险报销后的自负医疗费用实行零起付)。
保障范围为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仍需负担的医疗费用,包括合规医疗费用(医保*策范围内费用)和合理医疗费用(医保*策范围外符合清单管理要求的费用);报销比例实行梯次提高:累计20万(含)以下的部分(扣除起付线费用),报销75%;20-50万(含)的部分,报销85%;50-万(含)的部分,报销90%;超过万的部分,报销95%,不设封顶线。(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为加强管理,建立两个清单管理制度,通过负面清单将存在滥用倾向、疗效不明确、主要起滋补保健、整形美容用途的药品和诊疗服务项目、医用材料剔除出保障范围,通过准入清单将医保范围外合理诊疗服务项目纳入保障范围。
具体如下图所示:
参保对象无限制全市基本医保在保人员,均可按照自愿原则参保全民健康补充医疗保险,不限年龄、性别、职业、既往病史,体现*策的普惠性和公益性。
保费标准可承受以历年医保结算数据为基础开展十余轮测算分析,同时邀请专业精算团队建模精算,结合参保率、医疗增长预测、基金平衡要求,确定保费标准原则上按照居民可支配收入的0.3%计算,实行动态调整。年保费为元/人,费用在群众可承受范围内。
为了方便大家理解,市医保部门选取了一个真实案例,模拟“浙丽保”模式进行了分析。
浙丽保案例:丽水市低保对象叶某,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因患非霍奇金淋巴瘤多次住院和门诊治疗,年医疗总费用.1万元,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补助合计报销72.6万元,个人仍需承担29.5万元。
据测算,如叶某在*府资助下参保“浙丽保”,个人承担费用可从29.5万元下降为4.8万元,整体报销比例从参保前的71.1%提高到参保后的95.3%,提高报销率24.2个百分点。
“浙丽保”待遇管理
每年12月31日为次年全民健康补充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截止时间,制度运行首年在集中参保缴费截止期前完成参保缴费手续的参保人员,于次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
设立待遇等待期,未在制度运行首年规定期限前办理参保缴费的参保人员,需在参保缴费期满6个月后方可享受待遇。
参保中断后续保的,自参保缴费期满6个月后开始享受待遇。
新生儿在出生后90日内参保缴费的、部队转业人员(含退役义务兵)转业后30日内参保缴费的、户籍迁入人员在迁入之后30日内参保缴费的、刑满释放人员在刑满释放后30日内参保缴费的,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起始时间享受全民健康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浙丽保”四大基本原则1.*府主导,强力推进。强化*府在全民健康补充医疗保险推广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在制度建设、*策规划、宣传推动、保费征收和监督管理等方面发挥好*府职能,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健康保险意识,推进制度广泛覆盖。
2.全民准入,保障公平。全民健康补充医疗保险对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实行全民准入,鼓励和支持所有参保人员购买全民健康补充医疗保险。全体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实行无差别保障,执行相同的保费标准、相同的保险范围、相同的待遇水平。
3.公益运行,确保待遇。突出制度的公益性,筹集的保费除用于必要的运营成本之外,全额用于参保人员的保障待遇,最大限度惠及广大重病、重费用负担群体。建立健全费用核算、费用控制、赔付率管控机制,提高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管理质量,有效降低运行成本。
4.商保承办,自负盈亏。全民健康补充医疗保险由商业保险机构负责承办,承保机构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医保部门要会同承保机构合理确定保费标准和待遇水平,建立保费动态调整机制,促进制度稳健发展。
点阅读全文,进入龙泉市民广场,
发布招聘、房产、婚恋、顺风车、转让、二手货、农村土货、寻人寻物、优惠信息等信息,8.5万龙泉人都在用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