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支持治疗中运动干预的研究进展
李晓丹王建六
中华现代护理杂志,,23(07):-.
来源:护理空间。
随着肿瘤治疗水平的提高,肿瘤患者生存时间逐渐延长,肿瘤支持治疗(supportiveoncology)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1]。支持治疗作为一种积极的、可供选择的、人性化的策略,贯穿于肿瘤治疗的全过程[2]。而运动干预作为肿瘤支持治疗的一种方式在近年来有了较大的发展,为改善肿瘤患者的生存质量,国内外学者探索运动干预在缓解肿瘤及肿瘤治疗伴发症状方面的作用[3]。本文综述了肿瘤治疗中运动干预的研究进展,以期为临床选择干预方法提供参考。一、运动康复指导在肿瘤治疗中的作用1.运动康复指导在肿瘤治疗期间及治疗结束后均发挥了作用。Knols等[4]回顾性探讨在治疗期间及治疗结束后,运动康复指导在肿瘤生存者躯体功能及心理健康方面的作用,研究结果显示,在乳腺癌生存者接受治疗的过程中,实验组在功能、心理健康状态及主诉(如:恶心)方面得到了显著性的改善;治疗结束后,需氧量、心肺功能变化、自尊、抑郁、焦虑在实验组的乳腺癌生存者中有显著性差异。在骨髓和外周血干细胞移植患者中,运动康复指导在某些方面起到了积极有利的作用,如改善体质(如非脂肪物质)、提高肌力、功能、改善症状(如疼痛,腹泻)、缩短住院时间、改善精神健康及情绪状况方面。运动康复指导在混合性实体瘤患者的治疗中也表现出了许多有利方面,例如体能、有氧代谢能力、骨盐沉积、肩关节活动度、疼痛、乏力、训练计划的完成率及自身的生存质量和情绪状态。Kirshbaum[5]报道有氧运动在乳腺癌患者接受辅助治疗时所发挥的作用显著高于其在治疗结束后所起到的作用。2.有氧运动在癌因性疲乏方面有很大优势。癌因性疲乏是一种与肿瘤及其治疗相关的症状。Cramp和Byron-Daniel[6]回顾性分析了28项随机对照试验,探讨了运动干预在肿瘤治疗期间及治疗结束后对癌因性疲乏的影响。不论运动干预是在肿瘤治疗过程期间何时开始,在运动计划完成后癌因性疲乏均可以得到显著性改善[7]。因此,无论是在治疗期间还是治疗后,运动干预均可以改善癌因性疲乏。3.运动干预在改善其他方面的症状上也具有其潜在的优势,如改善生存质量、自尊、身体健康和体力,减少体重、焦虑、抑郁和乏力。Knols等[4]通过分析研究25例运动干预在身体、心理、社交及精神生存质量方面的作用,其中研究人群涵盖了多种肿瘤人群,包括乳腺癌、内膜癌、非霍奇金淋巴瘤、前列腺癌及结肠癌生存者。这些研究结果为运动干预在躯体生存质量,如:生理功能、肌力及体重控制等,和精神生活质量,如:幸福感、自尊、焦虑、沮丧和疲劳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提供了强有力的证据。此外,有研究结果还显示运动干预可以改善社会功能[8]。作者建议仍需要更多的研究去进一步探讨运动与精神健康之间的相互关系。4.运动干预可以提高患者的生存质量。Bicego等[9]评价了9项随机对照试验中运动干预对于改善女性乳腺癌患者生存质量方面的作用。该研究的重点是一项长达至少4周的结构化的运动项目及不考虑治疗状况的所有分期的乳腺癌女性。通过改善整体健康,如社交、目标设定、参与、减少体重、减轻疲劳度,显示运动在生存质量及情绪方面起到了积极的影响,提高了患者的生存质量。5.运动干预能够减少肿瘤的复发并延长总生存率。Holick等[10]在一组浸润性乳腺癌的女性患者中探讨了运动干预与生存率的相关性。该研究对年龄在20~79岁的例乳腺癌生存者进行了随访。参与者中最长的随访时间为6年,参加较多运动的女性其乳腺癌死亡率及全因死亡率较低(40%~50%)。即使对已知预后因素进行了调整,如:年龄、家族史、疾病阶段、激素治疗、治疗方式、能量摄入及BMI,其优势仍然显著。Sternfeld等[11]前瞻性地分析了例女性的运动、癌症复发及总死亡率在早期乳腺癌女性中的相关性,发现中等强度的运动可以降低死亡率,但高强度的运动却并非如此。6.运动康复指导可改善肢体功能。胡雁等[12]对乳腺癌术后功能康复训练的效果进行系统评价,发现肢体功能康复训练对改善患者术后的关节活动度有显著作用,认为康复训练对缓解治疗期间的疲乏症状有显著意义,提出在康复训练的时机选择上,术后早期开始康复训练是积极而有意义的。张超等[13]探讨瑜伽有氧运动方案对乳腺癌患者术后康复效果的影响时,选取乳腺癌改良根治术后完成辅助化疗的乳腺癌女性患者例,按就诊顺序随机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各54例,两组均采用传统康复训练,观察组另给予瑜伽有氧运动方案,发现瑜伽有氧运动能够调理呼吸,增强肺功能,改善体形,提高乳腺癌患者整体康复效果。因此,运动康复指导在改善肢体运动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临床护理人员应根据患者当前的治疗情况,合理地进行运动康复指导,以改善患者的肢体功能,提高患者生存质量。二、运动的影响因素1.患者达不到运动的指南标准。Blanchard等[14]在美国调查的6组癌症人群发现,52.7%~70.4%的患者达不到运动的指南标准,而仅有37.1%的乳腺癌、43.2%的前列腺癌、35%的肠癌、36%的膀胱癌、29.6%的子宫体肿瘤及47.3%黑色素瘤生存者达到运动指南推荐标准,其运动的水平低于一般人群,且在这些人中,47.8%的人满足运动指南推荐标准。2.患者运动的水平在治疗时显著下降,且在治疗后无法恢复到诊断前的水平。对各种肿瘤而言,研究结果是一致的。Hong等[15]分析了乳腺癌女性的运动水平,从确诊前到确诊后3年,运动的时间每周减少约2h。此外,年龄越大,BMI越高,参加运动的水平越低。Vallance等[16]也指出,非霍奇金淋巴瘤患者从确诊前到确诊后,运动水平显著下降,尤其是确诊前约33.8%的非霍奇金淋巴瘤生存者满足运动指南的推荐标准,但是经过治疗、姑息治疗后,该比例分别下降到了6.5%和23.7%。3.患者的依从性对是否能参与运动有很大的影响。Courneya等[17]分析了68例肠癌生存者对以家庭为基础的运动干预的依从性,依从率为76%。干预组依从性的最强预测因子为理论模型、雇佣状态、治疗方案及运动状态。从影响依从性的因素中分析,癌症治疗对运动依从性有显著的负面影响,接受多种辅助治疗(如:化疗或放疗)的运动组的成员较接受单一治疗的依从率低。依据此研究结果,Courneya等建议对接受多种模式治疗的肠癌生存者,根据其治疗模式对参与者分层,指导其运动方式。研究发现,年龄小于40岁、接受放射治疗、体重偏高或肥胖、吸烟者,其依从率较差;而年龄在40岁以上、先前定期运动或完全久坐及体重正常和抑郁评分较低者、未接受放疗的和不吸烟的人群,其运动依从性较高。4.干预措施可促进肿瘤患者运动。vonGruenigen等[18]分析了生活方式干预对改善肥胖子宫内膜癌生存者的体重、饮食和增加运动的可行性,45例早期子宫内膜癌患者随机分到6个月生活方式干预组或常规护理组。生活方式干预组给予6个月的关于营养和运动方面的咨询。在第12个月,生活方式干预组体重下降了3.5kg,且运动得到了改善,第12个月时的体重在干预完成后保持了6个月,常规护理组体重增加了1.4kg。Le等[19]研究了电话干预对促进运动的可行性,一项为期12周的推荐中等强度运动理论的电话干预。咨询主要集中在建立关系和动机准备、监测运动、确定健康问题和解决运动障碍的问题,受试者在超过12周后每周的大部分时间里逐渐增加运动强度到30min以上。分别在初始基线、12周和24周时对生存质量、运动、情绪和疲劳情况进行评价。在第12和24周时,运动、乏力、生存质量和活力得到了明显的改善。结果显示理论指导的运动干预在肿瘤生存者中的可行性及对运动和心理的作用。三、运动指南肿瘤生存者应当遵循由美国卫生和人类服务部门推出的运动指南[20],该指南共提出了2个不同的运动指南。第一个,较传统的方案,即每周进行3d以上的高强度运动(即:≥75%最大心率)累计超过75min;第二个,至少10min为增量,每周至少3d以上的中等强度运动(即:最大心率的50%~75%),累计达min。在肿瘤生存者中进行的运动试验一般包括较多传统的高强度的运动指南,如果有强度和心血管的改善,可以提高生活质量[21]。现阶段尚无确切的证据证明哪种方案更有益,需要进一步按照肿瘤的发展规律及某一特定人群来研究哪种方法更为适合肿瘤患者。
四、运动干预的注意事项
美国癌症协会建议肿瘤生存者进行定期锻炼。运动量取决于许多因素,其中包括患者处于疾病阶段(即:治疗期间或治疗后)[22]。在辅助治疗的同时进行运动锻炼具有一定的争议性,但大量研究显示,合适的运动是安全可行的,在治疗过程中,一般建议低到中等强度的运动锻炼每周进行3~5d,每次20~30min[23]。但是该建议只能被当作一般性指导,需要在个人需要的基础上进行适应性地调整。辅助治疗与疲劳有关,疾病的进展是不可预知的,因此,运动锻炼并不一定遵循一致的模式,需基于个体、疾病及治疗过程中的副作用等。目前的研究结果,运动干预对于多数患者来说是安全的[24],对于肿瘤患者的干预国内外均做了大量的研究,尤其在治疗期间及治疗结束后,大部分患者的生存质量、机体和心理等某些方面均得到了提高。今后的研究应设计较大样本的随机对照试验,研究者可以进行亚组分析,以探讨哪种癌症生存者从运动干预中获益最大。现多数研究重点为有氧运动,还应当探索其他类型运动训练的好处。随机对照试验需要用于比较不同类型运动训练对癌症生存者的好处,例如:阻力训练与有氧运动训练与瑜伽间的比较,观察性运动项目与社区为基础的项目间的比较。运动参数在癌症生存者中应进行更广泛的探讨,以期为癌症患者提供更为安全有效的运动方式,提高癌症患者的生存质量。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