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违法55家面临367万罚款
商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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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丹)1月1日起,贵阳市展开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截至目前,该市共发现贵州申发久长科技有限公司、贵州省诺亚精工制造有限公司、贵阳卷烟厂卷烟原料公司等55家企业和单位存在环境违法行为。贵阳市生态文明委对此实施行*处罚,建议处罚金额367.2749万元。
此次检查,重点围绕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重金属污染防治、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建设项目环评与环保“三同时”、工业园区污染防治、交通干线沿线污染防治、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情况等9个方面展开。
截止目前,该市共检查企业和单位1424家,开展夜查56次,环保、公安联合执法14次。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55家企业和单位的环境违法行为予以行*处罚,建议处罚金额367.2749万元,同时根据新环保法规定下达行*命令,责令停产9家企业,停产整改10家企业,限期治理35家企业,立案处理了24个环境违法案件案件。
此次通报的55家企业和单位涉及的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污水处理站废水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超标排放、无证违法排污、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违反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规定、违法试生产、未批先建等。
对此,贵阳市生态委*策法规处负责人介绍,贵阳市全面开展环保大检查,打响了新环保法实施第一枪。目前,贵阳市生态委已经掌握掌握该市每一个污染企业和单位的环境问题和环境管理情况,将进行分类施治,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规定,实施按日计罚、限产停产、查封扣押、拘留、刑事处罚等处罚措施,形成震慑,彰显法律威严。
不过,该负责人也谈到,对发现的违法问题不能一罚了之,而是全市统一,紧盯环境问题的整改落实,督促企业和单位全面整改合格、全面规范运营,达到环保法规的管理要求,确保市容环境安全。
案例一:主体工程未进行环保验收投入使用
1月13日,贵阳市环境监察支队及修文县环境监察大队共同对贵州申发久长科技有限公司环保“三同时”执行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年产15万吨钢结构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已于2013年6月建成,建成后在未获得试生产批复以及环保验收手续的情况下即投入了生产或使用,其配套的部分环境保护设施(喷漆车间活性炭吸附装置、污水处理设施等)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
针对该公司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保保护设施未建成、未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的违法行为,贵阳市环境监察支队立即下达了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同时针对该公司违法行为,贵阳市环保局作出了7万元的行*处罚。如在复查中发现仍在排污的,将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实施行*拘留。
案例二:被责令整改仍违规生产
2014年11月26日,贵阳市环境监察支队对贵州省诺亚精工制造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新建的高炉、烧结、微粉、发电等生产车间属于该公司已办环评《年产20万吨精密铸造件厂房及生产线建设工程项目》之外的新建项目,上述几条生产线并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且现场已投入调试生产。
贵阳市环境监察支队立即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公司对以上项目停止生产建设并限期补办环评审批手续。
12月23日、26日,贵阳市环境监察支队再次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监察,发现该公司并未严格按照此前下达的整改通知书执行,高炉、微粉等生产车间仍然在调试生产中。针对该公司新建的高炉、烧结、微粉、发电等项目未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主体工程已投入试生产、生产或使用的违法行为,贵阳市环保局对该公司作出了10万元的行*处罚。
案例三:20吨锅炉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
1月6日,贵阳市环境监察支队接到贵阳卷烟厂卷烟(原料公司)20蒸吨锅炉监督性监测报告,显示烟气二氧化硫、烟尘超标排放。1月8日,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取证,1月9日对该公司下达了要求“整改后达标排放”的责令改正决定书。同时,针对该公司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贵阳市环保局作出了10万元的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