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治疗白癜风技术最好的医院 http://m.39.net/pf/bdfyy/bjzkbdfyy/1.试验药物简介
CTL是靶向CD19的CAR-T,于年8月获FDA批批上市,适应症为复发性或难治性儿童、青少年B-细胞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其商品名为Kymriah(tisagenlecleucel)。
本试验适应症是复发性或难治性侵袭性B-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
2.试验目的
这项Ⅲ期研究将以当前的SOC(标准的二线挽救化疗,包括合适的患者进行自体HSCT)为参照,在基于利妥昔单抗和蒽环类药物治疗的前线治疗失败后,在预后较差的侵袭性B细胞NHL患者中比较Tisagenlecleucel治疗策略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3.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III期
设计类型:交叉设计
随机化:随机化
盲法:开放
试验范围:国际多中心
入组人数:总体人,中国10人
4.入选标准
1参与研究之前必须获得带有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2在知情同意书(ICF)签字时患者年龄必须≥18岁。
3经前线治疗后复发/进展并获得组织学确认(根据当地组织病理学评估)的侵袭性B-NHL。若复发/进展后的活检不可得,可提交初次诊断时存档的肿瘤活检。侵袭性B-NHL包括:DLBCL,NOS;FL3B级;原发纵隔大B细胞淋巴瘤;富于T细胞/组织细胞的大B细胞淋巴瘤;慢性炎症相关的DLBCL;血管内大B细胞淋巴瘤;ALK+大B细胞淋巴瘤;不能分类的B细胞淋巴瘤,(特征介于DLBCL和典型的HL中间);高级别B细胞淋巴瘤,伴MYC和BCL2和/或BCL6重排;高级别B细胞淋巴瘤,NOS;HHV8+DLBCL,NOS;滤泡性淋巴瘤转化的DLBCL;边缘区淋巴瘤转化的DLBCL;DLBCL,腿型
4距离最后一剂一线免疫化疗(包括利妥昔单抗和蒽环类药物在内)天内复发或进展,或难治(未达到CR或PR)。
5根据当地研究者评估患者符合自体HSCT条件。
6可测量疾病:长轴15mm的结节病变,不论短轴长短,和/或长轴和短轴均10mm的结外病变(在淋巴结或结节肿块之外,但包括肝脏和脾脏)。
7ECOG体能状态为0分或1分。
8充分的器官功能:血清肌酐≤1.5×ULN,或eGFR≥60mL/min/1.73m2;ALT和AST≤5×ULN;总胆红素≤1.5×ULN,Gilbert综合征患者除外(如其总胆红素≤3.0×ULN和直接胆红素≤1.5×ULN可入组研究);血液学(不考虑输血):中性粒细胞计数绝对值;淋巴细胞计数绝对值;CD3+T细胞数绝对值;血小板≥50,;血红蛋白8.0g;无或轻度呼吸困难(≤1级);脉搏血氧计测定氧饱和度(室内空气)90%;1秒内用力呼气量(FEV1)≥50%和/或一氧化碳弥散试验≥50%预测值。
9必须提供非动员细胞的白细胞单采物以供生产。
5.排除标准
1EB病*阳性(EBV+)DLBCL,NOS,Richter转化,和Burkitt淋巴瘤,以及CNS原发性DLBCL。
2既往接受过抗CD19治疗,过继性T细胞治疗,或任何既往基因疗法产品治疗。
3随机化之前接受过任何针对淋巴瘤的二线抗肿瘤治疗。疾病控制仅允许采用类固醇。
4所研究疾病有活动性CNS受累需除外,除非CNS受累已接受过有效治疗(即,患者无症状),并且局部治疗在随机化之前4周。
5既往异基因HSCT。
6筛选前近30天之内接受过研究药物(IMP)。注意:研究期间,在Tisagenlecleucel输注后的首次进展前的任何时间不得使用IMP。
7患有活动性乙型或丙型肝炎。
8HIV阳性患者。
9通过临床证据、影像学或阳性实验室检查(如,血培养,DNA/RNAPCR等)证实的有临床意义的活动性感染。
10任何下列心血管状况:筛选前6个月内不稳定型心绞痛,心肌梗塞,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或卒中;筛选时经ECHO或MRA或MUGA测定LVEF45%;筛选时或过去12个月内NYHA功能分级III或IV级;有临床意义的心律失常,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高度房室传导阻滞和3度房室传导阻滞,除非采用起搏器植入获得充分控制;筛选时静息QTcF≥msec(男)或≥msec(女)或不能测定QTcF间期;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风险因素,心力衰竭史,或有临床意义的症状性心动过缓史,或长QT综合征,特发性猝死或先天性长QT综合征家族史;或使用具有“已知为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风险因素”的伴随用药。
11之前患有或并发恶性肿瘤。已治愈的非黑素瘤皮肤癌、原位癌(如,宫颈、乳腺、膀胱、前列腺)以及完全缓解至少3年、并且没有复发迹象的癌症除外。
12对Tisagenlecleucel的辅料或研究方案中建议使用的其他药品(如,淋巴细胞清除药,托珠单抗)过敏。
13活动性神经系统自身免疫或炎症性疾病(如,格林-巴利综合征(GBS),肌萎缩侧索硬化症(ALS))和有临床意义的活动性脑血管疾病(如,脑水肿,后部可逆性脑病综合征(PRES))。
14妊娠或哺育(哺乳)女性。注意:具有生育可能的女性在白细胞单采前24小时内的血清妊娠检查必须为阴性。
15有生育可能的女性。除非她们从签署知情同意书(ICF)开始,以及在以下时段内采用高效避孕措施:对于A组的患者以及进行交叉的患者,Tisagenlecleucel输注后至少12个月并且连续2次qPCR检测不出CART细胞存在;对于随机到B组(SOC)的患者,持续时间按当地标签以及医生建议。此外,如当地标签要求,患者可能需要增加屏障避孕法。
16从签署ICF开始,在以下时段内,性交时不使用避孕套的性生活活跃男性:对于A组的患者以及进行交叉的患者,在Tisagenlecleucel输注后至少12个月并且连续2次qPCR检测不到CART细胞存在。对于随机到B组(SOC)的患者,持续时间按当地标签以及医生建议。要求所有性生活活跃男性参与者戴避孕套,以防止授精产子并防止通过精液将研究治疗药物传递给其性伴侣。此外,参与者不得捐精。
17按照研究者的判断和/或临床标准,对任何研究程序有禁忌或有其他医学情况可能使其面临不可接受的风险的患者。
6.主要研究者信息
序号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省(州)
城市
1
医院
朱*
中国
北京
北京
2
医院
宋玉琴
中国
北京
北京
3
医院
景红梅
中国
北京
北京
本试验信息来自CFDA“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公示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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